股指期货,全称为“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大小进行交易。在合约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这种金融工具不仅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还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和风险管理手段。
股指期货是交易双方通过对股票指数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的合约。因此,股指期货的交易是建立在对未来预期的基础上,预期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了投资者的盈亏。

股指期货交易不需要全额支付合约价值的资金,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以签订较大价值的合约。例如,假设股指期货交易的保证金为12%,投资者只需支付合约价值10%的资金就可以进行交易。这样,投资者就可以控制8倍于所投资金额的合约资产。当然,在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时,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也是成倍放大的。
股指期货的价格与其标的资产——股票指数的变动联系极为紧密。股票指数是股指期货的基础资产,对股指期货价格的变动具有很大影响。与此同时,股指期货是对未来价格的预期,因而对股票指数也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股指期货的杠杆性决定了它具有比股票市场更高的风险性。此外,股指期货还存在着一定的信用风险和结算风险、因市场缺乏交易对手而不能平仓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股票买入后正常情况下可以一直持有,但股指期货合约有确定的到期日。因此交易股指期货必须注意合约到期日,以决定是提前平仓了结持仓,还是等待合约到期进行现金交割。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即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时,投资者不需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履约保证;而目前我国股票交易则需要支付股票价值的全部金额。由于股指期货是保证金交易,亏损额甚至可能超过投资本金,这一点和股票交易也不同。
在交易方向上,股指期货交易可以卖空。既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因而股指期货交易是双向交易。而部分国家的股票市场没有卖空机制,股票只能先买后卖,不允许卖空,此时股票交易是单向交易。
在结算方式上,股指期货交易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交易所当日要对交易保证金进行结算,如果账户保证金余额不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否则可能会被强行平仓;而股票交易采取全额交易,并不需要投资者追加资金,并且买入股票后在卖出以前,账面盈亏都是不结算的。
目前,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股指期货是沪深300指数期货。沪深300指数是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中选取300支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
股指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协议,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货合约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合约标的: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合约价值: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变化刻度。
合约月份: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
交易时间:指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交易的时间。投资者应注意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可能有特别规定。
价格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或者某一时段中交易价格的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
合约交易保证金:合约交易保证金占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
交割方式: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股指期货合约在交割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股指期货的风险规避功能是通过套期保值来实现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反向操作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例如,担心股票市场会下跌的投资者可通过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对冲股票市场整体下跌的系统性风险,有利于减轻集体性抛售对股票市场造成的影响。
通过在公开、高效的期货市场中众多投资者的竞价,有利于形成更能反应股票真实价值的股票价格。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杆倍数高、指令执行速度快等优点,使得其价格对信息的反应更快,有助于市场参与者更好地进行决策。
股指期货由于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交易成本很低,因此被机构投资者广泛用来作为资产配置的手段。例如,一个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机构投资者,认为近期股市可能出现大幅上涨,打算抓住这次投资机会,但由于投资于债券以外的品种有严格的比例限制,不可能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股市,此时该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很少的资金买入股指期货,就可以获得股市上涨的平均收益,提高资金总体的配置效率。
综上所述,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衍生品,不仅丰富了金融市场的投资工具,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然而,由于其高杠杆性和复杂性,投资者在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时应充分了解其特点和风险,谨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