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是高度标准化的,这意味着除了价格外,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这种标准化使得期货交易更加透明和高效,便于在交易所内进行大规模交易。相比之下,远期合约是非标准化的,其所有事项都需要由交易双方一一协商确定,虽然适应性强但谈判过程复杂。

期货合约在交易所内交易,具有公开性,受到法律监管。而远期合约则是场外交易,没有固定的场所,受到的管制较小。期货交易所提供了交易平台和规则,确保了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远期交易则更加灵活,但也因此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
期货合约不仅可以实物交割,还可以通过对冲平仓的方式结束交易。这使得投资者可以在合约到期前随时调整自己的持仓,增加了交易的灵活性。远期合约则只能实物交割,不能对冲平仓,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远期交易的流动性。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双方需要按规定比例缴纳保证金,以确保交易的履行。这种制度降低了违约的风险,但也增加了交易的成本。远期交易通常不需要支付保证金,但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定金,具体金额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期货合约不仅具有规避风险的功能,还具有投机功能。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卖期货合约来获取差价收益。远期合约则主要被用来规避风险,如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远期交易的目的是锁定未来的交易价格,以减少不确定性带来的损失。
由于期货合约的结算通过专门的结算公司进行,这是独立于买卖双方的第三方机构,因此投资者无须对对方负责,不存在信用风险。远期合约则须到期才交割实物,货款早就谈妥不再变动,故无价格风险,但它的风险来自届时对方是否真的前来履约,实物交割后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风险。
期货合约具备对冲机制,履约回旋余地较大,实物交割比例极低。远期合约如要中途取消,必须双方同意,任何单方面意愿是无法取消合约的,其实物交割比例极高。
期货市场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期货和远期都上涨了100块,期货的赢利就是100元,而远期的赢利是100元的贴现值。同理,如果期货和远期都下跌了100块,期货的亏损就是100元,而远期的亏损是100元的贴现值。
综上所述,远期和期货虽然都是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们在标准化程度、交易场所、平仓方式、付款金额、功能、信用风险、履约责任以及结算制度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些差异使得远期和期货各自适用于不同的交易场景和风险管理需求。